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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0-11 12:57来源:宜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责任编辑:住房保障办审核员阅读量: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按照《宜昌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宜昌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和议事规则》,请对照2023年宜昌城区第二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项目清单,依据部门职责,为项目建设主体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落实国家、省、市相应土地、金融、财税、水电气等支持政策或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
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