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8-06 17:07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节水燃气办审核员阅读量:

  各县市区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城(乡)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城区各区燃气管理部门,各燃气企业,各有关单位:

  8月1日20时50分左右,宜昌市伍家岗区民欣家园小区一居民家中发生天然气燃爆,虽未造成人员受伤,但造成一定财产损失和不良影响。初步查明事故原因为居民家中小动物破坏燃气软管导致燃气泄漏,遇火花引发燃爆。为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遏制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用气宣传

  各地、各燃气监管单位要充分发动各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业委会等部门,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安全告知书、组织观看安全宣传片或利用网络、短信、微信进行温馨提示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居民小区、餐饮业场所、工商业用户的安全用气宣传。

  各燃气企业要在入户安检、配送气及用户缴费的同时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做到每入户一次、每送一瓶气、每缴一次费,免费送一份安全用气宣传资料。使得软管要定期更换、用气时室内要保持通风、不用时阀门要及时关闭等基本常识要做到人人懂、人人会、人人做,切实提高用户安全意识。

  二、加大燃气入户安检力度

  各燃气企业要根据年度入户安检计划,认真落实每年对燃气用户至少进行一次入户安检的要求;同时要完善入户安检台账管理,要有完整的安检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形成闭环管理。

  各地、各燃气监管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燃气入户安检工作的严峻性、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督促各燃气企业加大对居民小区、餐饮业场所、工商业用户的燃气入户安检力度,监督企业建立完善入户安检制度、管理台账,切实把燃气入户安检落到实处。

  三、严格执行燃气事故报告制度

  燃气事故发生后,各燃气企业要将事故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燃气主管部门。对重大事故要按照流程逐级上报,同时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有效应对,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附件:安全用气小常识

  宜昌市城乡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附件

  安全用气小常识

  (一)瓶装液化气使用常识

  1、气瓶必须放在阴凉处。严禁靠近明火或温度较高的地方,以免发生危险。

  2、气瓶必须放在容易搬移的地方,以便发生特殊情况时,能迅速搬至安全空旷区。

  3、气瓶必须竖立使用,不得倒放或横放。否则液化气呈液体状态流入调压器,容易发生事故。

  4、严禁将气瓶放在潮湿或有腐蚀性的地方。搬运时要轻装轻放,不能将气瓶放在地上滚动。

  5、使用时严禁用开水浇瓶、点火烤瓶、烈日下晒瓶,不得用金属或其他硬物随意敲击气瓶,否则极容易造成气瓶损坏,甚至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6、要注意经常检查胶管有无松动、脱落、龟裂变质。发现胶管老化等现象要及时更换优质合格的燃气连接管。

  7、胶管与灶具、阀门连接处最好使用优良的固定卡箍箍紧。

  (二)天然气使用常识

  1、已通天然气的房间,用户不得再使用其他燃料,如瓶装液化气、煤等。

  2、天然气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橡胶管不得穿墙越室,并定期检查,用户可用肥皂液涂刷查漏,发现鼓泡既是漏气的地方,定期更换(18个月),发现胶管老化、龟裂、曲折或损坏需要及时更换。为确保安全,请用户尽量使用不锈钢波纹管,不要使用塑料软管。

  3、燃气器具每次使用后必须将开关拨到关闭的位置;每次使用前必须确认安全无漏气时,方可通气点火。

  4、烹调时,厨房内须随时有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天然气泄露,建议: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型灶具”。

  5、外出、夜间入睡前,长期不用燃气具时,一定要关闭室内总阀。

  6、如遇供气突然中断,应将燃气器具开关、室内燃气总阀同时关闭,直至正常供气后方可继续使用。为确保安全,请您千万不要使用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器具。

  7、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者燃气器具等发生泄露,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迅速关闭气源总阀门;

  (2)严禁开、关任何电器或者使用电话,切断户外总电源;

  (3)熄灭一切火种;

  (4)迅速打开门窗,让天然气散发到室外;

  (5)到室外拨打燃气公司抢修、抢险电话。

  (6)发现邻居家天然气泄露,应敲门通知,切勿使用门铃(防止电火花引起燃气爆炸);

  (7)如果事态严重,应立即撤离现场,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