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城区供水、燃气、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管理工作,我委结合城区工作实际,制定了《2018年宜昌城区供水、燃气、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8年宜昌城区供水、燃气、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管理工作要点》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附件
2018年宜昌城区供水、燃气、排水
与污水处理行业管理工作要点
一、全面加强行业指导与监督管理
1、出台《宜昌燃气管理办法》,明确市区两级燃气监管职责,组织开展燃气监管人员专题培训。
2、加强供水、燃气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强化供水、燃气、排水及污水管线及附属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和拆除、改动、迁移许可管理,依法加强供水、燃气、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3、推动城区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规范管理,出台城区排水与污水处理三年行动计划,逐步解决城区排水与污水设施建设移交难、维护管理难等历史遗留问题。
4、修订完善城区供水、燃气、排水及污水处理企业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供水、燃气、排水及污水处理特许经营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并开展中期绩效评估试点工作。
5、启动城区供水、燃气、排水及污水信息化管理平台和管线地理信息系统,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实时监测和重点接入点水质在线监测,燃气门站流量、管道压力在线监测。
6、继续做好供水燃气服务窗口文明创建和“十星级服务窗口”创评工作,进一步压缩供水燃气报装时限,完善多渠道便捷缴费通道,加强汽车加气站、供水燃气服务窗口及市民投诉受理情况在线监督。
二、严守行业安全生产与环保底线
7、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启动燃气企业年度安全评估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制度,特别是加强餐饮企业等重点工商业燃气用户的入户安全检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逐步建立燃气行业负面清单与“黑名单”管理制度。
8、启动燃气经营许可动态核查工作,强化企业安全从业人员配置、培训考核和到岗履责。研究燃气燃烧器具及安装维修配套管理机制。
9、组织编制液化气储配站、供应站、汽车加气站、管道燃气等安全检查评价标准,细化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频次及实施主体等。
10、划定并公布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加大管线日常巡查和管道占压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力度。完成城区老旧铸铁燃气管道改造,及时做好小区庭院燃气管道防腐、调压设备清洗及老旧表箱更换等工作。
11、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协调规范燃气企业运输车辆管理,启动液化气钢瓶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试点,严厉打击“黑站点”、“流动气贩”、倒气等违法行为。
12、完善饮用水水质月报制度,会同卫生部门加强城区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在线监测数据分析,每半年定期开展水质监督抽检并向社会公开。
13、加快完成试运行污水处理厂验收,按季度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等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污水处理厂尾水稳定达标排放,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4%以上的目标。
14、推动解决城区“断头管网”,启动沿江溢流口改造工作;完善花艳排洪沟、三岔河、董家冲、沙河、五龙、紫阳等片区配套管网建设,启动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完成临江溪和沙河污水处理厂扩容,启动花艳污水处理厂、猇亭污水处理厂扩容前期工作。
三、全面提升行业应急与保供能力
15、完成城区供水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修编,组织开展市级燃气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加强企业应急队伍建设、应急预案修编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16、健全燃气保供应急预警制度,充分利用现有燃气储备设施,解决今明两年冬季燃气短缺的问题,结合燃气专项规划推动城区燃气应急储气设施建设,加快主城区与葛洲坝区域朝阳路燃气管道连通工程建设。
17、解决供水、污水企业备用电源问题,大力推进东宜原水、猇亭一水厂等项目建设,提高运行可靠性;研究论证三水厂供应东站片区可行性,配合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改造,同步更换老旧管网及配套设施,调整城市供水主管网压力和容量。
18、严格落实城区停水、停气报告制度,强化企业年度、月供水(燃气)检修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结合城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进一步完善城区供水燃气保障机制。
四、全力做好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
19、做好“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申报资料和现场验收准备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20、会同规划部门完成城区供水专项规划修编,积极开展供水管网分区计量试点工作,进一步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
21、组织编制城区非居民主要用水行业用水定额并联合市物价、财政部门建立城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逐步推行供水企业水价调整成本公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