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房管局、各有关单位,各燃气企业:
近期,伴随持续高温,我市连续发生数起居民户内燃爆事故,部分事故造成人员轻微伤并产生了一定经济损失,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深刻汲取教训,市住建委结合实际制订了《宜昌市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8月2日
宜昌市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数起户内燃爆事故教训,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加强我市燃气安全用气宣传,切实提升市民燃气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多发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关注燃气安全,创建幸福家园
二、活动时间
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工作计划
(一)加强安全用气宣传(2018年8月2日开始)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住建局(房管局)要充分发动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业委会等部门,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安全告知书、组织观看安全宣传片或利用单位网站、电视台、led显示屏、短信、微信进行温馨提示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居民小区、餐饮业场所、工商业用户的安全用气宣传,提升燃气用户安全意识。
各燃气企业要将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制作成警示宣传片进行公益宣传,加强对用户的安全用气和防护宣传教育,要在入户安检、配送气及用户缴费时,积极向用户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做到每入户一次、每送一瓶气、每缴一次费,免费发放一份安全用气宣传资料。使得燃气软管定期更换、用气时保持室内通风、不用时阀门及时关闭等基本常识要做到人人懂、人人会、人人做。做到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无死角,不断增强广大居民安全观念,提高全民的安全用气常识和自我防护保护能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气。(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城建科、村镇科、物业管理科、市水燃中心、各县市区住建局、房管局、各燃气企业)
(二)加大燃气入户安检力度(2018年8月10日至12月31日)
各燃气企业应切实提高社会服务意识,立即制订对供气区域居民住宅进行全覆盖的专项入户安检计划,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优先安排对保障性住房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对困难群众、留守老人、孤寡家庭的帮扶和燃气宣传力度。在保障房小区安检结束后,各燃气企业应严格对照年度入户安检计划,认真落实每年对燃气用户至少进行一次入户安检的要求。在每一次入户安检前,燃气企业应提前一周将安检计划报属地物业部门知悉和协调,并在安检区域单元楼张贴入户安检通知。检查过程中,应进一步优化台账,完善安检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城建科、村镇科、物业管理科、市住房保障办、市水燃中心、各县市区住建局、房管局、各燃气企业)
(三)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六进”活动(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1日)
为更好的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各单位、各燃气企业要在办公楼、站场、安装施工现场悬挂或张贴燃气安全内容的横幅、标语和宣传画等,加强安全用气、安全防护知识的宣传。同时深入开展安全用气、安全防护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报纸、横幅、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各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燃气安全宣传六进”活动工作方案,积极与各街办、社区、物业、企业等联系,做到每周进一个社区,开展一次活动,并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入户安全检查、发放宣传材料、现场答疑等方式,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部门:市住建委村镇科、物业管理科、市住房保障办、市水燃中心、各县市区住建局、房管局、各燃气企业)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燃气安全宣传的组织领导,制定合理的宣传计划,充分调动街办、社区、物业的作用,通过创新活动方式方法,提升广大群众的参与程度,确保宣传活动和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各管道燃气企业应严格贯彻一周进一个社区,开展一次活动的要求,制定“燃气安全宣传六进”工作方案,明确活动时间节点,于9月12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水燃中心。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主动统筹协调,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大对安全常识的讲解和对警示事故的剖析,提升用户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素质。
(三)强化跟踪调度,及时报送信息。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对燃气安全宣传活动信息跟踪调度,积极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图片、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报送的信息要突出时效性。
活动期间,请城区各区住建局(房管局)、各相关单位,于每周三前将一周内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市水燃中心。12月25日前报送燃气安全宣传活动总结和宣传活动情况统计汇总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 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 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各县市区同步报送至市住建委村镇科。
县市联系人:邹钰锋,18672105966,357600757@qq.com
城区联系人:刘学慧,联系电话:0717-6446211
邮箱:3426339208 @qq.com
附件:1.燃气安全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2.相关责任单位任务清单
3. 燃气安全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1
燃气安全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类别 |
开展情况 |
备注 |
宣传情况 |
1.媒体报到 篇 2.发送微博、微信 条 3.悬挂条幅、横幅 条 4.制作宣传展板 块 5.播放宣传视频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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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发放 |
发放安全资料、读本 张(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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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安检 |
1.开展入户安检 户 2.发现户内燃气安全隐患 处 3.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份 4.整改完成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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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宣传六进 |
(“燃气安全六进”活动的具体开展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开展方式、取得的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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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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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相关责任单位任务清单
序号 |
责任单位 |
任务清单 |
备注 |
1 |
各县(市、区)住建局(房管局) |
1. 积极组织本地燃气安全宣传工作; 2. 督促燃气企业扎实开展入户安检及隐患整改等工作; 3. 积极组织辖区内各街办、社区、物业及燃气企业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六进”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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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区各区住建局(房管局) |
1.积极组织本地燃气安全宣传工作; 2.督促燃气企业扎实开展入户安检及隐患整改等工作; 3.督促各街办、社区、物业企业利用led显示屏、横幅宣传燃气安全,确保每个小区不少于1条; 4.积极组织辖区内各街办、社区、物业及燃气企业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六进”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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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住房保障办 |
1.督促及配合燃气企业开展保障房小区入户安检工作,督促用户完成户内隐患整改; 2.组织开展保障房小区燃气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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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住建委城建科、水燃中心 |
1.督促企业按要求发放燃气宣传资料; 2.组织通过各种媒介广泛开展安全用气知识宣传; 3.督促城区燃气企业按年度计划开展入户安检工作,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发现隐患; 4.督促城区燃气企业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六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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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住建委村镇科 |
1.组织和督促各县市区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入户安检等相关活动; 2.及时收集汇总各县市区燃气安全宣传活动资料及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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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住建委物业管理科 |
1.督促各区物业办(科)发动物业公司广泛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 2.督促各区物业办(科)配合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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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各燃气企业 |
1.加强对用户的安全用气和防护宣传教育; 2.严格落实安全用气知识讲座,宣传资料发放,燃气安全内容的横幅、标语和宣传画悬挂或张贴等工作; 3.加大燃气入户安检和隐患整改力度; 4.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燃气安全宣传六进”活动工作方案,积极与各街办、社区、物业、企业等联系,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六进”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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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燃气安全活动宣传标语
1、关注燃气安全,创建幸福家园
2、关注燃气使用安全,保障自身生命财产
3、燃气安全系万家,小心使用保平安
4、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杜绝燃气事故发生
5、燃气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安全使用切莫疏忽大意
6、使用后、临睡前、外出时,请及时关闭燃气阀门
7、选用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器具,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
8、全面提高燃气安全意识,防范杜绝燃气事故发生
9、闻到燃气泄漏气味时,请不要开灯或动用电器开关
10、加强燃气安全使用意识,严禁擅自拆装燃气设施
11、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不要使用过期液化气钢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