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5-15 17:22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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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宜昌翔龙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石子岭分公司不具备房屋经纪服务经营资格的风险提示

  近期,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房屋经纪市场巡查中发现,宜昌翔龙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石子岭分公司及其负责人程某在多次房地产经纪服务过程中,存在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约谈宜昌翔龙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石子岭分公司负责人,并责令限期整改,后续将视该公司整改落实情况,依法依规作出进一步行政处理。

  宜昌翔龙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石子岭分公司已注销营业执照,已不具备房屋经纪服务经营资格。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等活动时,谨慎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共同防范房屋交易风险。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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