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5-02 16:23来源: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czk002阅读量:
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我市宜都市五眼泉镇弥水桥村、远安县鸣凤镇北门村、夷陵区樟村坪镇羊角山村、枝江市董市镇曹店村、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采花乡栗子坪村、兴山县古夫镇深渡河村和点军区点军街办牛扎坪村等7个村经市住建委推荐,进入省级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培育期名单,可获“以奖代补”资金十万元。
湖北省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经村庄自愿申报、县级住建部门筛选把关、市住建委审核推荐,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建设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分为培育期、创建期、提升期三个阶段,由省住建厅组织评价筛选考核,考核通过后采取“以奖代补”资金支持,未完成时间节点考核任务的村,实行退出机制,不再享受相关支持政策;通过考核的村庄进入下一阶段,兑现奖补政策;通过的分三年统筹安排使用(2017年省级已安排350万元,后续还将安排资金),列入省级培育期、创建期、提升期的美丽宜居乡村都将获得相应的补助资金。省住建厅对每个市、州每年安排400万左右省级美丽宜居示范项目创建奖补资金,按照不同阶段考核给予奖补。
宜昌市2018-2020年目标任务是:力争每个县(市、区)打造5个精品型、20个提升型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所有村庄达到基础型村庄标准。